發布時間:2021年08月26日 15:58
“您好,高檔住宅有需要嗎?”“您家即將交付,家裝材料有需要嗎?”想必大家肯定接到過這類騷擾電話并深有感觸,每次去看過樓盤或者新房臨近交付,各類房產、裝潢公司便會十分默契的打來騷擾電話。這時候你的內心會不會感到氣憤:“我的個人隱私到底是哪里泄露的?!他們怎么知道我的房子快交付了?”
最近,寧波奉化網警大隊重拳出擊,嚴肅打擊處理了一批房產、裝潢公司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
2021年3月,奉化網警大隊接到多名網友投訴,稱經常遭到本地多家房產和裝潢公司電話騷擾,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懷疑自己的買房信息遭到泄露,遂網警大隊對該線索開展偵查工作。
奉化網警大隊從網民投訴的推銷電話號碼入手,逐步查清本地一家裝潢公司以非法營利為目的,其主要負責人許某千從多家裝潢公司、房產銷售公司、空調地暖公司等途徑通過偷拍、交換、購買等方式,非法獲取奉化多個樓盤的客戶數據3萬余條,后提供給公司業務員用于撥打家裝、房產等推銷電話,非法獲利10萬余元。
3月11日以來,奉化網警大隊抓獲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10人,扣押涉人手機13部,電腦1臺,印有公民個人信息的紙質材料1000余份,共計公民信息5萬余條。目前上述人員均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只有裝修公司?還沒完!
經過進一步偵查發現,寧波奉化某房地產公司員工斯某曉,通過該公司微信工作群非法搜集工作群中的業主買房信息以及向同行交換其他樓盤的業主賣房信息,在整理后以3000元、500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許某千,從中非法獲利3萬余元。
奉化網警大隊在對該房地產公司進行網絡專項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公司存在微信工作群組內大量傳播未加密的客戶購房信息,有嚴重的公民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按照公安部“一案雙查”工作要求,該公司作為微信工作群實際管理者,在提供微信工作群時未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未確定安全負責人和落實網絡安全保護責任,未制定網絡安全事件緊急預案,造成了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的嚴重后果,根據《網絡安全法》第21條第(一)項、第25條、第59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該房地產公司行政警告處罰,并責任限期整改。
寧波網警提醒: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既包括販賣個人信息的行為,也包括非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相關服務提供者和其他單位在業務活動中收集、使用公民個人信息時,不得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否則就涉嫌違法犯罪。同時,廣大公民應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要隨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責任編輯:吳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