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嵐通訊員李冬冬)象山縣棚改辦日前正式出臺《象山縣城鎮危險房屋解危工作試行辦法》、《象山縣城鎮危險房屋加固處理、原址重建實施細則》、《象山縣城鎮危險房屋聯片改造實施細則》和《象山縣城鎮危險房屋異地安置實施細則》等文件,對全縣棚戶區改造工作作出政策性規定,并在改造中突出四項優惠。
政府在規劃、土地、稅費、審批服務四方面給予政策優惠,分別是:當危險房屋符合聯片改造條件進入解危程序時,在編制規劃上允許提高容積率;在補交土地出讓金時原有住宅面積的出讓金由財政以項目補助形式返還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用于項目建設;在電力、通信等方面減免經營性收費,回遷安置房屋與原房屋等面積部分免繳房屋契稅;簡化優化聯片危舊房改造回遷安置項目的審批環節和流程。
象山在棚戶區改造和危房解危工作中遵循“業主負責、屬地管理、政府引導”的原則,確定危險房屋的責任主體是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同時落實專人檢查、專人監管、專人負責的排查巡查責任機制,成立由房屋安全管理員、片區監管員、鎮(鄉)街道負責人組成的三級監管網絡。結合象山實際情況,采取加固處理、原址重建、聯片改造、異地安置、房屋征收等五種改造方式,重點以加固處理和原址重建為主。需要注意的是對采取征收安置的,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按照規定程序依法作出征收決定,并按項目實施時房屋征收補償實施方案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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