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寧波市社會組織培育發展情況通報
寧波市民政局副局長 許義平
近年來,我市的社會組織發展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領導下,圍繞構建現代社會組織管理體制目標,在推進社會組織發展、促進社會能力建設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經過近幾年的項目推進,社會組織發展環境進一步改善,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自身功能作用的發揮進一步強化。
截至2014年末,我市共有依法登記的法人社會組織5759家,其中社會團體2315家、民辦非企業單位3384家、基金會60家(含駐甬基金會52家),比上年增長7.4%。市本級共有法人社會組織872家,其中社會團體543家、民辦非企業單位321家、基金會8家。我市每萬人擁有法人社會組織數量達到7.6個(全國為每萬人3.7個)。法人社會組織的會員總數超過450余萬人(次、包括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吸納就業7萬余人。此外,我市城鄉基層還活躍著11081個經過備案的基層社區社會組織,涵蓋我市城鄉基層社會各個領域。我市各類社會組織在反映訴求、提供服務、規范行為、促進和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深化社會治理改革,提升社會自我組織、自我服務能力貢獻了力量。我市在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上,主要有以下三個顯著的特點:
一是創新完善社會組織管理發展體制機制。自2011年起,“探索建立現代社會組織體制”連續三年列入全市社會管理創新重點推廣項目,2014年又列入全市重點改革創新項目。 2013年,市級層面出臺了《關于加快建立現代社會組織體制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甬黨辦〔2013〕89號),此后相繼出臺了《關于開展四大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的通知》、《關于加強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制度的實施意見》等系列配套政策文件,通過深化改革、系統設計、項目引領,全面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創新,著力建立社會組織管理長效機制,促進全市社會組織數量穩步增長,質量整體提升,功能逐步發揮。
二是外部推動與內生發展良性互動。這幾年,我市社會組織新的增量中近90%是內生性的組織,通過外部條件的提供,依靠社會自身的動力,大量內生性公益性社會組織的發展,既迎合了公眾參與的需求,又通過自身專業服務的提供,解決了大量碎片化、個體性的社會問題,在反映公眾訴求、激發社會活力、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這個過程中,公眾參與和社會服務輸送同步進行、良性互動,依托社會組織發展建構起的參與式社會服務網絡是我市社會組織發展的重要特征。
三是基層社會組織化水平不斷提高。依托社區發展培育成長起來的基層社會組織,量大面廣、觸覺敏銳,既擴大了城鄉居民的組織化參與,又提升了基層社會治理的水平,一萬多家備案的基層社會組織,已經成為基層社會建設的重要力量。在城市,全市每個社區平均有17個社會組織,在社區建設不斷深化的過程中,社區社會組織的發展以及社會工作的開展形成的“三社聯動”機制,為社區居民提供了可及性、針對性、專業性都較強的社會服務。在農村,融合性組織的發展,有效地促進了新老寧波人的融合,成為社會流動背景下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途徑。目前,外來務工人員居住百人以上的村、社區的融合性組織組建率達100%。
我市的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和作用發揮情況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2013年底,我市海曙區、北侖區、江東區、鄞州區被確定為首批“全省社會組織建設觀察點”;2014年初,海曙區、北侖區、鄞州區被評為全國首批“社會組織創新示范區”(全國70個,全省共5個);我市以融合性組織為依托、新老市民共建共享的社會融合模式獲得了首屆中國社會創新獎和第六屆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中國社會報》、《寧波日報》多次專版報道我市社會組織創新發展工作、行業協會(商會)發展特色;人社部、民政部2014年10月在我市舉辦全國首次行業協會商會領軍人才高級研修班。可以這樣說,社會組織作為推動我市經濟發展轉軌、社會治理轉型、政府職能轉變的一支重要力量,正在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第四屆“寧波慈善獎”評選活動有關情況通報
寧波市民政局副局長 蔣志云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下,在全市各級各類慈善組織和社會各界、廣大市民共同努力下,我市慈善事業形成了“政府引導、民間運作、社會參與”的良好環境,取得了顯著成績。連續三屆入圍“中國城市公益慈善百強榜”,并于2014年榮獲“七星級慈善城市”稱號。全市共有慈善總會、紅十字會及其分會等28個;基金會63個(其中公募性基金會18個);基層慈善組織在鎮鄉(街道)慈善分會全覆蓋的基礎上,向村、社區延伸,目前已建立村、社區慈善聯絡站2035多個,培育了華慈醫院、精療康復基地、寧波市星寶自閉癥家庭支援中心等一批有影響力的慈善實體。兩年來,各類慈善公益組織累計募集款物16.52億元,支出救助款物13.06億元,冠名基金2170個,協議基金規模達到28.79億元。“名醫下鄉直通車”、“慈惠童心”、“橙色生命圈”等一大批具有寧波特色的慈善項目進一步鞏固和發展;“順其自然”、中國好人—“天使奶奶”等代表性慈善形象,讓人們感受到了寧波大愛。“積小步而至千里,匯細流而成大海”,正是一顆顆愛心的閃耀,正是因為有了“眾人拾柴火焰高”的濃厚慈善氛圍,我市慈善事業才能不斷發展壯大。
“寧波慈善獎”是我市公益慈善領域的最高政府獎項,每兩年評選一次。開展“寧波慈善獎”評選,能夠發掘一批先進典型,表彰激勵為我市慈善事業做出積極貢獻的個人、企業、機構、項目和志愿服務組織,在全社會進一步倡導互助友愛、扶貧濟困的良好風尚,進一步宣傳和弘揚慈善文化,激發社會各界慈善熱情,推動慈善事業健康發展。
第四屆“寧波慈善獎”表彰范圍為: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期間,在我市賑災、扶老、助殘、救孤、濟困、助學、助醫以及支持文化藝術、環境保護、公益創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企業、機構和有突出示范作用的慈善項目、志愿服務組織。表彰對象包括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港澳臺和外資企業及港澳臺、境外組織在我市實施的慈善項目等。獎項設最具愛心捐贈個人獎、最具愛心捐贈企業獎、最具影響力慈善項目獎、最具愛心慈善楷模獎、最具愛心慈善志愿服務獎五類獎項。在擇優推薦的基礎上,兼顧評選對象的廣泛性和代表性。評選活動已于今年6月份啟動,大致在10月份結束。
為保障評選活動的科學性、專業性、權威性和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確保評選結果的公信力,我們著手做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在評審組織方面:一是設立“寧波慈善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二是設立評委會,由市級相關部門、群團組織、社會組織、新聞媒體等機構的代表、專家及熱心慈善事業的個人組成;三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
在評選程序方面:一是規范申報、推薦(自薦)程序。由縣(市、區)民政部門及市級相關部門推薦,經核實、遴選后統一報送。同時接受自薦。二是完善評選環節。在推薦自薦的基礎上,經過篩選核實、評委投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向社會公示、領導小組審議等環節,確定擬表彰名單。三是程序公開透明。無論是獎項設置、評選標準,還是申報程序、舉報監督電話等,都通過網站、平面媒體等對外公開,讓公眾知曉,歡迎公眾監督。
在表彰形式方面:第四屆寧波慈善獎,初定今年10月份,采取表彰會形式,將評選活動推向高潮,這也是我市慈善獎新的表彰形式。表彰會擬與寧波廣電集團電視頻道合作,通過宣傳慈善典型事跡,進一步擴大慈善的影響力,讓更多人了解慈善、參與慈善。
慈善事業是一項偉大而崇高的公益事業,在改善社會民生、增進社會福祉、緩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應該說,慈善事業是踐行中國夢的重要力量。寧波慈善事業需要典型引導,更需要實實在在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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