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瓊通訊員任社)昨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本月中旬起,符合條件的市民可申報創業者社保補貼、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援助補貼和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創業者補貼這樣申領
本市戶籍人員和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從2012年1月1日起在市級統籌區內新創辦創業實體(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可參加申領創業者社會保險補貼。
其中,新創辦企業的,補貼標準為企業依法應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之和;新創辦個體工商戶的,補貼標準為依法應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之和的三分之二。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可在7月16日至31日的工作日時間,向營業執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人力社保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需要提醒的是,申報個體工商戶創業者社保補貼,其享受政策期間的月平均納稅額須在500元(含)以上。不過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創業不受這一限制。
再就業援助如此申報
本地城鎮戶口,失業保險金領取期滿6個月以上未能重新就業的40周歲以上女性、50周歲以上男性市民,可攜帶身份證明材料、《寧波市失業人員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失業人員申請再就業援助補貼登記表和銀行結算賬戶存折卡,在7月15日至24日,到失業登記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保救助站進行申報。
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同期申報
7月15日至24日,50周歲以上男性、40周歲以上女性,且失業登記6個月以上的城鎮失業人員,如以失業人員靈活就業身份繳納三大社保的,可攜帶身份證、城鎮大齡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登記證、靈活就業人員申請社保補貼登記證,前往失業登記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保救助站或區勞動保障就業部門指定的受理機構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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