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辦法》規定了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多種形式,請問在支持公眾便捷參與政府立法方面,政府部門提供了哪些具體保障?
市司法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毛利奇:感謝您的提問。在《辦法》實施中,我們重點從以下三方面為公眾提供便捷化支持:
一是構建“全渠道參與平臺”,降低參與門檻。公眾可通過信函、傳真、面談等傳統方式提交意見,還可以撥打“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直接對接立法需求;利用線下實體的政府立法聯系點、新時代法治實踐站、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等站點,為公眾提供就近參與立法的便利;當然,也可以通過剛才胡局長提到過的“一起來立法”意見征集系統,實現意見“一鍵智達”。
二是強化“正向反饋機制”,提升參與獲得感。《辦法》明確要求對公眾意見“件件有回應”。在時限保障上,要求規章公布后30日內,通過說明會、證書頒發等形式集中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向村(居)民頒發“立法意見采納證書”;在榮譽激勵上,我們對貢獻突出的公眾、立法志愿者頒發榮譽證書,并通過媒體宣傳典型案例。
三是開展“主動聯系服務”,深入基層聽民意。政府部門變“坐等意見”為“主動問需”,利用村(居)民說立法,針對農村、社區需求,組織立法團隊實地召開座談會,并將立法意見征集與普法宣傳結合,由村(社區)法律顧問、立法志愿者現場解讀草案條款,降低理解難度;利用企業說立法,在行業協會、工業園區設置聯系點,主動聽取市場主體意見。
此外,我想補充一點,2024年,寧波市司法局被司法部確定為全國首批政府立法聯系點,公眾如果對國家層面的立法有好的意見建議,也可以通過我們向司法部反映。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優化公眾參與機制,讓每一部規章都凝聚民智、回應民生,真正實現“立法由民做主”。
在支持公眾便捷參與政府立法方面 政府部門提供了哪些具體保障?
稿源: 中國寧波網 2025-02-12 17:16:27
問:《辦法》規定了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多種形式,請問在支持公眾便捷參與政府立法方面,政府部門提供了哪些具體保障?
市司法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毛利奇:感謝您的提問。在《辦法》實施中,我們重點從以下三方面為公眾提供便捷化支持:
一是構建“全渠道參與平臺”,降低參與門檻。公眾可通過信函、傳真、面談等傳統方式提交意見,還可以撥打“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直接對接立法需求;利用線下實體的政府立法聯系點、新時代法治實踐站、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等站點,為公眾提供就近參與立法的便利;當然,也可以通過剛才胡局長提到過的“一起來立法”意見征集系統,實現意見“一鍵智達”。
二是強化“正向反饋機制”,提升參與獲得感。《辦法》明確要求對公眾意見“件件有回應”。在時限保障上,要求規章公布后30日內,通過說明會、證書頒發等形式集中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向村(居)民頒發“立法意見采納證書”;在榮譽激勵上,我們對貢獻突出的公眾、立法志愿者頒發榮譽證書,并通過媒體宣傳典型案例。
三是開展“主動聯系服務”,深入基層聽民意。政府部門變“坐等意見”為“主動問需”,利用村(居)民說立法,針對農村、社區需求,組織立法團隊實地召開座談會,并將立法意見征集與普法宣傳結合,由村(社區)法律顧問、立法志愿者現場解讀草案條款,降低理解難度;利用企業說立法,在行業協會、工業園區設置聯系點,主動聽取市場主體意見。
此外,我想補充一點,2024年,寧波市司法局被司法部確定為全國首批政府立法聯系點,公眾如果對國家層面的立法有好的意見建議,也可以通過我們向司法部反映。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優化公眾參與機制,讓每一部規章都凝聚民智、回應民生,真正實現“立法由民做主”。